“護航銀發消費”系列策劃
“假保障 真誘餌” 警惕“養老套路”背后的花樣騙局
一盒“免費”雞蛋、一款新型“理財產品”、一次“低價旅游”……面對五花八門、琳瑯滿目的消費市場,老年人應如何擦亮雙眼,避免被虛假騙局蒙蔽?對此,人民網聯動中國消費者協會,共同推出“護航銀發消費”特別策劃,從保健食品、金融理財、旅游出行、養老生活等方面,以案說理,為老年人的健康權益保駕護航,為銀發族身邊的子女提供實用建議和指導,讓父母的晚年生活擁有更多溫暖和幸福。
2023年,廣州黃埔警方偵破一起代辦“養老保險”的詐騙案。張先生的妻子即將退休,由于養老保險未繳夠年限,無法領取養老金。黃某稱可幫忙代辦補繳,于是張先生分3次向黃某轉賬8萬多元,之后卻再也聯系不上黃某。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已被黃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老有所依、老有所養,是每一位老年人對自己晚年生活的美好期盼。隨著我國老齡人口數量的不斷增加,一些不法分子把目標盯上了老年人群,近年來以售賣“養老產品”、提供“養老服務”、代辦“養老保險”等名義實施的詐騙屢有發生,不僅嚴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還為他們的晚年生活帶來了極大傷害。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柴某向劉某夫婦宣傳“以房養老”項目,并介紹其以名下房屋抵押。劉某夫婦將名下兩套房產分別抵押給王某某、孫某某,獲得放款人民幣500萬元后向放貸人王某某、孫某某支付了首月利息及“服務費”14萬元。柴某則通過POS機刷卡的方式將剩余款項中的485.99萬元轉走并據為己有。
“以房養老”是一種商業養老保險,全稱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國家推出的一項旨在幫助老年人盤活房產、提高晚年現金收入的措施。產品、費率、條款必須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準,經辦的保險公司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
但一些不法分子卻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識薄弱、信息閉塞等特點,打著“國家政策”的旗號實施詐騙。他們誘騙老人辦理房產抵押,把錢拿去投資所謂的“理財產品”,或直接據為己有。
2024年3月15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干警參加“2024‘3·15’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活動,并現場進行普法宣傳。圖片來源: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
與騙局“以房養老”相比,正規“以房養老”具有兩大特征:一是正規“以房養老”絕不抵押房產證、絕不與老人簽署全項委托公證書,老人仍然擁有房產占有、使用、收益及經抵押人同意的處分權。二是正規“以房養老”充分保障投保老人權益。老人表達個人真實意愿,自愿簽署保險合同、自愿訂立公證遺囑,投保老人身故后才處置房產。投保人隨時可退保及贖回抵押房產,繼承人還擁有抵押房產優先贖回權。
中國消費者協會提醒有需求的老人和家庭,一定要認準有資質的保險機構,不要輕信那些以“高回報、高收益”為誘餌騙取老人抵押房產的不法機構和個人。
除了“以房養老”騙局,近幾年一種以養老為名的社保詐騙更是如暗流般涌動,嚴重威脅老年人的財產安全。
據佛山市順德區司法局公布的一起案例,2022年4月,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一起養老詐騙案,被告人徐某某假借為老年人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之名詐騙188.7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處罰金20萬元,責令其退賠所有詐騙所得金額。
中國消費者協會介紹,社保卡詐騙主要有以下幾類:一是以領取社保補貼為名發送詐騙短信,誘騙參保人員撥打所謂“社保機構”的電話,并提供個人身份信息和銀行卡信息,實施詐騙;二是以社保卡欠費被凍結為名,要求提供個人信息等相關內容,引誘參保人員利用自動取款機進行轉賬匯款等實施詐騙;三是以“優惠”的參保政策為名,通過電話誘騙參保人,通過去銀行轉賬辦理社保卡實施詐騙;四是假借社保經辦機構名義,偽造虛偽文件向參保單位及個人發放,以社保基金賬戶變更為名,要求參保單位和個人預交社保費。
關于養老詐騙問題不容小覷,對于老年人來說,他們的晚年生活需要更多的關愛與陪伴,而子女的角色在其中顯得尤為重要。一個關心、一句問候,作為老年人最親近的依靠,應當成為他們防范詐騙的第一道防線,成為抵御詐騙堅實后盾。希望每一個家庭都能夠攜手努力,共同守護“夕陽紅”,讓老年人的生活更安全、更溫暖。
“人民消費”大型融媒體專欄簡介:
為進一步拓寬消費教育渠道、豐富消費教育形式,2023年,中消協聯合人民網共同推出“人民消費”大型融媒體專欄暨“中消協消費教育基地”,助力消費者提高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樹立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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