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賦權試點改革等重要舉措“架橋鋪路”,國家納米科學中心——
科技成果加速落地生“金”(科技視點·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
楊延蓮(左一)和團隊成員在實驗室進行微球捕獲的外泌體的流式熒光檢測。 |
科技成果轉化是連接研究和生產的重要橋梁,也是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的重要環節。
如何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如何讓科技成果加速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近年來,國家納米科學中心努力推動科研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向而行、幫助科技成果加速“跑”向市場。通過賦權試點改革等一系列科技成果轉化舉措,在保持基礎前沿研究競爭力的同時,國家納米科學中心科技成果轉化成效初步顯露。截至目前,國家納米科學中心成果轉化數量達14項,轉化涉及專利達32件;轉化合同額超過1.6億元,和2021年相比增長了50倍。
為職務科技成果賦權
科研人員可自主選擇被賦予70%的科技成果所有權或10年的長期使用權
2021年,利用功能化微球或者納米磁珠,國家納米科學中心楊延蓮團隊實現了在人體血液、尿液等體液樣本中“抓取”特定的細胞外囊泡(外泌體),尋找癌癥、神經退行性疾病等病變的蛛絲馬跡。
此項技術前景被外界普遍看好,楊延蓮也因此萌生了將成果進行轉化的念頭。
恰巧,當時科學技術部等九部門聯合確定了40家試點單位,全面啟動了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工作,國家納米科學中心位列其中。
作為試點單位之一,國家納米科學中心明確提出:科研人員可自主選擇被賦予70%的科技成果所有權或10年的長期使用權。楊延蓮成為首批參與試點的科研人員之一,她選擇了被賦予成果10年的長期使用權。
楊延蓮告訴記者,相比被賦予70%的科技成果所有權,科研人員選擇10年的長期使用權不涉及成果定價問題,因此轉化流程會大大縮短。
“對于初創科技企業來說,節約時間就是節約成本,10年的長期使用權讓我們在決策上更加靈活,可以迅速推進轉化。另外知識產權政策是否明晰也是投資人非常關心的事項,對于科創公司的發展非常重要。”楊延蓮說。
早在2014年,楊延蓮就曾嘗試推進一個項目的成果轉化,但歷時3年才進入產品化階段。這次,在選擇被賦予項目10年的長期使用權后,她帶領團隊只用1年多的時間,就完成了試劑盒的產品化開發。目前,試劑盒產品已進入小試生產階段。團隊正在謀劃后續的產品生產線落地,未來幾年有望實現較大規模產品推廣。
國家納米科學中心成果轉化處處長任紅軒說:“對申請長期使用權的,我們不再糾結當下定價高低,這樣一來,大大縮短了流程,從而推動偏早期科技成果更快走向產業化應用。”
楊延蓮則將其總結為“打通了流程上的通路”,“以前,企業不愿過早介入花大價錢冒險,被直接買斷的專利少之又少;我們科研人員自己又不敢投,也投不起。”賦權為楊延蓮等科研人員打開了“一扇窗”,使科研團隊可以擁有知識產權所有權,從而能更早吸引和獲得社會資本支持,推動技術走到企業比較感興趣的中試階段,科研人員也有了清晰的收益路徑,轉化動力也更足。
“賦權條款”試點工作開展前,職務科技成果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屬于單位,科研院所沉淀的大量專利只能“躺著曬太陽”。獲得賦權后,科研人員在崗便可創業成立企業,憑著對技術的熟悉,他們可以和企業共同推動產品從實驗室走向中試。試點3年,國家納米科學中心完成了“一種DNA納米疫苗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用于腦部疾病的外泌體體外診斷納米技術”等4項科技成果賦權,吸引社會投資近2億元,部分賦權項目已實現產業銷售,為產業創新提供了有效支撐。
充分調動轉移轉化積極性
出臺一系列配套政策,為科研人員免除后顧之憂
科技成果能否轉化成功的核心在于“人”,必須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
在崗或離崗創業人員有政策保障,科研人員可通過轉移轉化序列實現職稱晉升,享受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圍繞科技成果轉化,國家納米科學中心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為科研人員免除后顧之憂。
“國家納米科學中心將科研人員離崗、在崗創業的期限最長設定為6年,并且明確了在崗創業期間各項權利、福利待遇不受影響。”任紅軒說。
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楊延蓮選擇了在崗創業,“中心在崗創業的政策給了我6年時間,讓我有足夠時間把原始的專利技術完成產品化,實現最終的商業化。”
和楊延蓮不同,國家納米科學中心正高級工程師李曉軍選擇的是離崗創業。2021年7月,李曉軍辦理離崗創業手續后創辦了公司,全身心投入到“增強現實用衍射波導器件”成果的產業化當中。
這是李曉軍自己非常喜歡的“賽道”,離崗創業是希望自己能夠專注做好這件事情。李曉軍說:“雖然創新風險很大,但有中心的政策保障為我‘兜底’,在外闖蕩覺得很安心。”
以往的職稱評定中,科技成果轉化所產生的社會貢獻和經濟價值很少被納入評價體系,導致科研人員推動成果轉化的積極性不高。為打消創業科研人員的顧慮,根據國家及中國科學院對人才評價的系列文件政策,國家納米科學中心2020年制定實施了人才分類評價,為從事轉移轉化及技術開發的科研人員專門開辟了晉升通道。
“科技成果轉化成功的項目也可用于參與職稱評定,大家不用為職稱發愁了。”李曉軍說。2022年,憑借較好的科技成果轉化成績,他順利評上了正高級工程師。
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如何保障科研人員的合理收益?對此,國家納米科學中心積極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據任紅軒介紹,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現金獎勵機制方面,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技術轉讓或者許可所取得的凈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獎勵。
任紅軒說:“我們中心采用更靈活的方式分配,例如通常70%的收益以現金形式獎勵給研發團隊,如果團隊有其他研發需求,根據實際情況將收益靈活分配。”
截至目前,國家納米科學中心已對23個團隊進行獎勵,獎勵金額超過4000萬元,并且科研團隊能享受到國家個稅減半的政策。
加強對接創新資源
搭建資源要素集聚平臺,實現人才、技術與產業、資本等的深度融合
“當前,在納米科技領域,已有一大批項目走向產業化。臨門一腳的時候,只要‘油門’再踩一下,就有可能取得非常重要的進展。”任紅軒說。
這“油門”該如何去踩?
任紅軒認為,除了繼續進行相關研究外,還需要把各種資源要素集合起來,共同把產業做大做強。
“納米之星”創新創業大賽為參賽代表搭建了一個要素和資源集聚的平臺。為激發納米科技人員的創新活力,國家納米科學中心已連續9年舉辦“納米之星”創新創業大賽,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2021年,“納米之星”創新創業大賽被列入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納米產業技術專業賽,來自全國各地的155個優秀項目參賽。
宣傳、合作、投資……不同的參賽代表,通過比賽讓自己團隊(企業)的科技成果被更多人所關注。
李曉軍團隊曾憑借納米光學器件項目摘得第六屆“納米之星”創新創業大賽總決賽一等獎桂冠。“通過參加比賽,我們不僅結交了朋友,還挖掘到潛在客戶。”李曉軍說。
“通過比賽平臺,一批納米領域具有突出發展潛力的創業企業和團隊被挖掘,并通過項目路演展示、精準匹配資源等手段,篩選出一批優秀的‘種子’企業和項目,實現人才、技術與產業、資本等的深度融合。”任紅軒說。
《 人民日報 》( 2024年08月05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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